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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纳<<纯粹理性批判指要>>11--范畴的先验演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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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七节:范畴的先验演绎

 

 

       主观演绎:确定知识的主观条件,也就是探讨知识所发生的主观过程。

 

        康德已经把对象归于主观的表象,因此为了说明认识对象是怎样形成,康德先要解决表象是怎样统一的。 

        在康德看来,感性材料都是孤立个别的,杂多的,因此要形成对象,首先就得把这些感性杂多统一起来。

        所以主观演绎要解决构成知识统一的主观条件的问题,才能解决认识对象的问题。

 

        康德从知识必是一个整体这个前提出发,提出综合统一的主观条件。由于感官在直观中包含杂多,因此,我们在直观一个对象时,就是意味着各种感觉因素在意识里出现,而我们必须把它们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这就称之为"概观"(相对于"直观"而言)。但是,这种概观不是感性所能解决的,要形成概观,就得有综合。这种综合已经不是属于感受性,而是属于知性的自发性的活动。

 

        这种综合有三种。主观演绎以意识首先表现为"时间意识"这个事实出发点,描述所谓主体能动性的三种综合:即"直观中把捉的综合"、"想象中再生的综合"、"概念中认知的综合"。这一演绎过程的心理学成分相当突出。

 

直观中把捉的综合("把捉",也译为"把握")
       1.表象可由外物刺激或内部原因产生,可以是先天的,也可以是经验的。一切表象被我们意识到的,都从属于内感官(时间)的形式条件。知识中的一切秩序、联系都必定在时间里实现。而反过来,要意识到时间,只有通过表象的连续出现才能为我们所把握。因此,我们所意识到的尽管是时间的连续的意识,而实际恰恰表明杂多的印象都是相继在时间中出现的。就是说,各表象实际是必然从属于时间意识。

       2.每个直观里的表象是多样的。其所以是多,是因为每个表象只占时间的一瞬,各自孤立。我们不能在一瞬间获得对象的全貌。永不中断的时间在我们的感性直观里是一段一段的,与一段一段的时间相应的是不同的表象。所以要把杂多表象形成整体,就必须将它们加以通观并抓在一起,这种活动就称为"把捉的综合"。它是通过时间实现的。换言之,只有当人们在前后相继的杂多表象中分辨出时间来时,杂多才作为杂多而呈现在直观中,即其所以是多,是因为这个"多"已经包含在一个直观里边,即已经过把捉的综合作用了,从而使"多"被意识到。可见知性对感性表象的最起码的先天综合能力首先就是把捉时间表象的能力,也就是运用时间来整理、联结和组合一切杂多使之形成一个"综观"的能力。(当然,这同时也包含了把捉空间表象的能力。)
(通俗理解:为什么感觉材料是杂多的?

   材料本来是孤立的,在时间里是一段一段的,当我们认识到材料是杂多的时候,就已经表明了我们把握了时间表象,就好像我们喝热水一样,当我们能够说出水温是冷还是热的时候,已经表明我们具有温度的感受能力了)

       3.但是,这种综合作用必须是先天的,因为经验中的只是孤立的表象,而没有综合的表象。总而言之,"直观中把捉的综合",就是把主体知识的感觉材料置于时间和空间的直观形式中,在时空的直观形式中,主体的自我意识已经把杂多的材料收集综合起来,使人的认识形式互相联结的统一知觉,为以后的认识奠定基础。

       4.从认识的活动方面看,在对直观的多数表象的把捉综合的活动中,也产生出空间和时间的表象。对时空的这种综观能力不可能来自单个独立的杂多表象本身,而是知性的一种先天的纯粹综合能力。单从时空表象看,作为其必要条件的就是纯的对时空的把捉的综合。

 

想象中再生的综合
       1.这与"把捉的综合"是不可分的。因为一个表象只占时间的一瞬,当这个表象在意识中出现时,前一表象便已过去,我们必须把过去的表象再现出来,才能把它与当前的表象联结而成"把捉的综合"。康德称这种综合作用为再现的综合。(与电影相似,电影中连续的画面实际上是多幅图片组合而成的,我们能够意识到的表象,也是多个孤立表象联结起来,经过综合呈现给我们的)

       2.在经验中的例子:如看见桂花想到香味;看到闪电想到即将下大雨等。这是根据经验的联想,也就是表象的再生。
     感性与知性在认识时是合作的。实际认识活动中,知性的材料来自感性。空间、时间是感性接受对象的纯先天形式,来自感性的一切表象都在空间、时间中。因此,如果空间、时间本身不能形成一定完整的表象,即永远是后面的一部分出现,前面的部分在思想中全无踪迹(后一个表象出现,前一个表象小时在记记忆里),不会再生,那么它们能不能接受对象、作为对象的表象的感性形式呢?是不可能的。空间、时间自身就是需要先联结起来的,只有这样,再生的综合才是可能的,经验才是可能的。所以,一种属于想象力的普遍的纯先验的综合是再生的综合的前提条件。这可以称为先验的(生产性的)想象力。经验的想象力的再生的综合不过是它的表现。

       3.综合作用是知性能动性的一般表现。那么想象力的先验的综合是属于感性,还是属于知性?由于,想象力为知性提供直观,从这方面看,想象力属于感性。可是,从想象力对再生表象的普遍的综合作用来看,它是规定者,是先天地规定感性的能力,不像感官只能被规定,它是知性作用于感性的,所以它又必定属于知性。故两者兼而有之

       4.先验的想象力又称为生产性的想象力的原因:这是相对于经验的再生的综合及再生的想象力而言的。因为经验性的再生的综合总要以空间上的"同时并存"和时间上"前后相继"作为根据,而时空关系的这种表象正是先验想象力的一种纯粹先验的综合结果。(参考2)

 

概念中认知的综合
      1."概念中认知的综合"  是 "再现的综合"的基础。如果没意识到当下所想与之前所想是同一个东西,那么尽管表象一个接一个被想象力产生出来,对认识又有什么用呢?表象的多数部分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个整体。所以就需要有一种概念的同一性的引导,把想象所唤起的表象,与当下知觉表象相联结,把前后感知的和想象的印象杂多,看作是同一个正在进行认识的对象,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一个对象的认识。也就是说,必须将上述杂多的表象赋予一定的概念,将杂多的表象统一于概念之下

       (通俗理解:因为概念统一性的引导,你能够意识到,变化的东西是同一个东西。比如昨天盛开的花,今天凋零了,但是你知道这是同一朵花,你不会认为昨天的是一朵花,今天的是另外一朵花)。

       2.由此,我们可以发现:认识不是照相,我们所直观到的一个接着一个的表象以及构成表象的一个接着一个的部分,不是电影上接续着可是本身却彼此独立的一个一个孤立的图像。康德指出:"概念这个词本身就告诉我们这是一个意识,它把一个一个逐步直观到的并且是经再生的杂多联结在一个观念中。"

 


先验统觉
        此刻的表象与再现的表象之同一性的根源在哪里

        康德发现这个同一性的根据就是"自我"。过去的表象是"我"的表象,现在的表象也是"我"的表象。"我"证明这两个表象是同一的。即"概念中认知的综合"是通过"自我意识的统觉"实现的。当我们说:"我"证明再现的表象与消逝的表象是同一的时候,便先行假定了现在的自我与过去的自我是同一的。

也就是说,对象的同一性靠自我的同一性,如果认识主体不同,对象的同一便不可能。比如当你数到10这个数时,必须把10以前的各个单位(从1到9)再现出来,而数第10个单位时的我不同于数第9个单位时的我,那还是不能对10这个数进行综合。

换言之,我们所以能由知觉、想象、概念而认识一个对象,杂乱无章的感觉印象所以能够由知觉、想象、概念的综合而形成一个统一的对象,完全是由于主体意识中有一种统一性将它们联结综合起来。对象的统一来源于构造它们的主体意识的综合统一性。这个统一性就是"统觉"。

      2.统觉也分为先验统觉(纯统觉)与经验性的统觉。经验性的统觉总是意识到自己,不过这种自我意识完全属于对我们自己内部状态的变化和不同表现的知觉,它属于我们的内感官(自我感),它总是变化的,随着情绪的变化、注意的转移或记忆的遗忘而呈现不同的形态。

        先验的统觉是根本的统觉。任何经验的知识出现在意识中时,便已经先行假定了这同一的"我"了。纯统觉永远先天地陪伴着一切知识的成立。它是永远同一的。

       正是由于这个根本的统觉,一切其他的表象才均属于唯一的我,才均是我的表象。只有当我能把众多的给定的表象联结在一个意识之中,我才能设想这些表象均属于一个意识,在它们之中存在着意识的同一性。

       先验统觉有两层意思:

       (1)指人的普遍意识,是人人所共有的,不是个人的特殊意识,这种普遍意识具有客观有效性。

       (2)就每个人来说,尽管经验统觉瞬息万变,但总有一个恒常的东西,有一个"恒常的我",它是一切变化意识中不变的意识。例如,人从婴儿、少年、青年、中年到老年,这个漫长的过程中,每个我的经验意识是不断变化的,但作为"我",则是始终不变的,人人如此,这个"我"就是恒常的的东西,贯穿在瞬息万变的经验意识之中。这个不会改变的意识,我们称之为先验的统觉。所有经验对象的统一性都是来源于先验统觉的统一性。

       3.在康德那里,"自我意识"、"我思"和"统觉"这个词是可以互换的概念,用法有细微区别。

       "自我意识"来自笛卡尔对"我思"的反思。康德指出,先验自我意识是本源的自发性,它本身不能作为经验对象来考察,但在认识过程中伴随一切表象并成为它们的统一性根源。因此,先验的自我意识一方面只能存在于一切经验意识之中,只能作为使经验成为先天形式而起作用,因而不能脱离经验和经验自我意识,但另一方面,先验自我意识是先天的,作为经验发生的过程的基础,在所有的直观、想象和概念的综合活动中始终保持统一。

       "统觉"则是特别就先验自我意识的能动的综合统一能力来说的。这个词来源于莱布尼茨。但康德把"纯统觉"与莱氏的经验性的统觉区分开。"纯统觉"不是经验性的,而是指"我思,我在思维"这一先验的自发性、能动性的活动,它又称为"本源的统觉",说明它是第一性的自我意识。

       4.纯统觉在统摄众多表象材料上的同一性还不是彻底的,它有一种根据。这个根据表现着知性对感性必然的统摄作用。这个根据是在一切我们关于对象的思想之先就有对先天的直观(空间、时间)的众多部分的综合统一性。对于直观的对象的综合以对直观的形式——空间、时间——的众多部分的综合为前提。在综合空间、时间部分的基础上综合直观到的众多的材料,在这样产生的综合统一性的基础,才有纯统觉的彻底的同一性。

       5.对主观演绎的总结

      (1)主观演绎将普遍客观的知识存在作为既定事实,并根据它来证明三个综合作用是知识可能的先天条件。

        "直观中把捉的综合"的先验演绎中,康德先肯定"杂多"表象是既定的事实,在"想象中再生的综合"则肯定有表象再现的事实,在"概念中认知的综合"则肯定前后概念同一性为既定事实。以这些为根据,证明这些综合活动是直观中杂多之所以可能、表象再现之可能、先后概念同一之可能的先天条件。

     (2)主观演绎的立足点是从经验中寻找能使它统一并使它具有必然性关联的先天条件(一直追溯到统觉的先验统一性)。主观演绎三重综合的论述中,始终不提"范畴",尽管范畴作为经验综合得以可能的先天要素早已蕴含在三重综合之中并发挥作用了,但在"先验统觉"的本源统一性这一制高点尚未达到之前,对范畴的先天综合作用的阐明都将缺乏根据。

 

范畴先验演绎为什么由主观演绎和客观演绎构成?

  范畴是知性的先天概念,而经验的构成要素不仅有先天的概念,而且要有先天的直观;不仅要有先天的形式,还要有后天的感觉。那么,经验所以可能的最高先天条件究竟是什么?显然,只有首先找到了经验的先天根据(统觉的综合统一性),才能以它为理由来证明范畴对一切经验对象的有效。所以先验演绎必须分为两步:第一步,发现先天根据;第二步,从先天根据出发去证明范畴的客观效力。不走第一步,就无法走第二步;不走第二步,先验演绎的主要目的就无法实现,而第一步所发现的经验的先天根据本身也不能得到证实,而只能是一种"假设"了。由此可见,第一步是第二步的必要的准备,而第二步则是第一步之必要的继续和整个先验演绎的完成。我们认为,第一步是主观演绎的任务,第二步是客观演绎的任务,二者统一就是先验演绎的总任务及其有序的完成。

 

主观演绎:确定知识的主观条件,探讨知识所发生的主观过程。

客观演绎:从统觉的综合统一性出发,推演出范畴运用于一切经验对象时的普遍必然性。

 

 

统觉的分析统一性与统觉的综合统一性

        我们可以通过"我的一切思维都是我的思维(我思)"这一命题来理解。这两个"思维"代表不同的涵义,即"我所有的表象都是我的表象",换言之,相对于不同的表象的我思,都是同一的我思(自我意识)的表现。
(我想到很多不同的事物,都是同一个我想到的)

 

统觉的分析的统一性:一切表象都离不开同一的我思,在一切表象中都看出同一的我思。

 

       统觉的分析统一性以统觉的综合的统一性为前提。例如:我从"红玫瑰"的表象中分析地抽出"红"这个共相的概念,但这种意识的分析统一性之可能,必须以"红"和其他不同特征结合的整体表象(玫瑰花)为前提,而这就是说必须以一种意识的综合的统一作用为前提。所以康德把统觉的综合统一性当作人类知识整个范围里的最高原理。
(如果一个人能思考,已经证明了这个人活着,活着是思考的前提。同理,我们从红玫瑰中抽出"红"的概念的时候,就表示我们的意识已经对杂多进行了综合,玫瑰不是零散的,是一个整体的表象,因而我们能区分"红","玫瑰"这2个不同表象。)

 


统觉的客观统一性
《纯粹理性批判》中有"对象"与"客体","两者都指"对象",但有区别。

客体不是零散的表象,而是统一性的整体,是经知性的综合把客体所含的各因素联结成一个整体。前面已经说过,综合活动的根本原理是统觉的综合统一性。综合统一性之所以是知识的最高条件,关键在于它是建立客体的可能性的条件。这个条件有两个方面的含义:
(1) 它是我们认识到一个客体的条件(类似:活着是思考的前提条件);
(2) 它又是每一个直观之对我而言,成为客体必须从属的条件。
关于(1):认识与客体都以意识的综合统一性为基础。

关于(2):通过直观给定的是材料,还不是知识,只有通过统觉的综合作用,才把感性的材料改造成知识,成为客体。

        如我手里拿着物体,我感觉沉重。这是主观感觉。但是,如果我认识到:"这物体具有重量",这就离开了个人的感觉,而是对客体的认识,因为物体与质量这种性质联系在一起,获得统一性,它们的联系属于不依赖主体感觉的客体,与主体处于何种状态并无关系。主体的综合活动赋予感性材料以统一性,这就扬弃了感性作为材料的性质,使之成为客体。零散的感觉之所以被扬弃从而出现了统一的客体,决定性的原因是综合活动,综合活动的基础是统觉的综合统一性。

        在一个直观里给定的众多材料,只是由于被统觉的综合统一性所统摄,才被联结起来,形成一个关于客体的思想或关于客体的概念。所以,这种统一性是客观的统一性,因为它是作为客体的可能性的先天条件的统一性。

        与统觉的客观统一性相对的是统觉的主观的统一性。统觉有纯统觉与经验统觉。与经验统觉在一起的是主观统一性。

主观的统一性:来自感官方面的、来自经验的表象与表象在空间中的排列及在时间中的次序,从而有它们的特殊的联系。

 

        三种综合属于经验的综合,显示了主观的统一性,主观的统一性就是经验的统一性。主观的统一性所提供的众多的表象只是为统觉的先验的统一性的综合作用准备了材料。主观的统一性不能带来知识。正如联想属于经验的统一性(主观的统一性),因为联想基于个人经验,具有偶然性。例如想到"鸟",有的人想到的是麻雀、鸽子,有的人想到的是鹰或鹦鹉。

        我们已知,三种综合必定从属于知性的纯综合,即以感官的直接经验为根据的主观统一性必定从属于统觉的先验的统一性。

其实,纯统觉与经验统觉的区别与联系,实际上是建立在统觉的根本综合统一性和感性的直观形式(时空)的区别与联系之上的:光凭时间把内感官中的杂多汇集在一起还不能形成概念,只是为知识提供了材料,它有待于纯统觉的综合统一。当然,即使经验性的统觉(内感经验)也不可能是赤裸裸的,而是已经受到了纯统觉(先验自我意识)的统摄,否则是根本意识不到的。所以它至少也是对我们心理状态(作为一个内感对象)的认识,但绝不能由此推出使我有此心理状态的外界对象的知识。

 

 

 
客观统一性表现为判断的逻辑形式

        形式逻辑认为,判断是两个概念间的关系,但未说明是什么"关系"。康德指出,判断不仅是两个概念间的关系,也包含判断与判断之间的关系(如假言与选言判断);另外,这种关系并不是任意地把两个概念放在一起,而是把两个概念共同联结在一个对象之中。换言之,判断的关系不只是形式上的,而是关于对象的认识关系。所以康德举例说"我感觉到重"和"物体是重的"是不同的,前者不是判断(知识),后者才是判断(知识)。可见,判断是由知性作用构成的概念之间的一种不直接涉及主观感觉的客观的、特定的关系。

       "物体是重的",太空中失效,是一个偶然的后天综合命题。但康德的意思是,我们能陈述"我感觉到重"这类命题,也可以断言"这物体是重的"这类知识,是因为它是由统觉的必然的客观统一性作出的判断。判断的特点是与主观性相对的客观性。怎么解释这客观性?不能根据感觉经验,因为感觉经验提供的是主观情况。康德认为判断实质上是知性把给定的认识置于统觉的客观的统一性之下的方式。

       因此,客观统一性在以判断的逻辑形式表达出来时,虽然不是任何客观知识(真理)的充分条件(因为人们也可能作出"马是能飞的"判断),但却是一个必要条件。至少我们在作这类判断时是必须把它当作与对象相关的客观有效的知识来确定的,至于它是否真能成为知识,或是否需要加上某种限制才能成为知识,这是另一个问题。

 

一切感性直观必从属于范畴
① 统觉的客观统一性表现为判断的逻辑形式,那么也便表明知性把给定的表象置于统觉的客观统一之下,也便按照判断的逻辑功能。换言之,感性直观方面给定的众多只有通过知性的综合作用,成为判断作用的一种特定的逻辑功能的规定,才被置于统觉的根本的统一性之下的。

② 知性按照一定规则控制对表象的综合,这种按照一定方式支配、控制着对于直观中表象的综合的功能,就是知性的纯概念或范畴。

③  可见,给定的直观中的众多必然要从属于范畴或统摄在范畴之下。因为,在认识中,对象是通过直观被给定的,而为了获得知识,直观必须具有统一性,即直观的众多必须统一起来成为客体。直观的众多怎样才能统一起来形成客体?那就必须进行综合,使直观的众多都统摄在统觉的统一之下。而范畴发挥的正是这样的作用。

总而言之,直观杂多被综合在自我的必然统一性之中是通过范畴体现出来的。

 

 

范畴的作用方式
① 范畴是知性的纯概念,它是知性固有的思维形式,不是从经验引用来的经验概念。那么,它们是怎样应用于感官对象从而形成知识的?

② 一方面,范畴作为思维的形式,特性是以统觉的统一性为基础的对于众多的综合作用。另一方面,在感性直观方面,我们有一个以感性的接受性为基础的先天形式——时间。主动的知性正是凭借它自身的统觉的综合统一性来规定内感官,时间正是内感官的普遍形式。所谓规定内感官,实际上是规定内感官之中的给定的表象的众多,这些众多当然都是在时间之中的。可见,范畴应用于直观的对象是以时间为中介的。知性和感性的联系是通过时间实现的。

③ 尽管范畴不直接作用于经验性的直观,它却必然要通过时间在内感官中将感性直观杂多综合起来而形成"感官对象",这样一种综合,康德称之为"形象的综合",以区别于"知性的综合"。形象的综合是通过先验想象力来实现的。

④ 知性的先天综合作用包括:纯把捉的综合、先验想象力的综合以及纯统觉的综合统一。想象力既属于感性又属于知性("想象中再生的综合"有阐述)。既为知性提供相应的直观,又对再生的表象进行综合。先验想象力的这种联合知性和感性的活动为什么必须在内感官中来进行呢?这与内感官、或者经验性的自我意识的特殊地位是分不开的。康德把经验性的自我意识看作对内感官的一种规定。内感官就形式而言就是时间,就内容而言则是一切表象的总体。那么,内感官是如何获得经验性自我意识的规定的,或者说,它是如何能提供出经验性的自我意识来呢?康德认为,内感官得到这一规定恰好是由于先验自我意识的综合统一杂多表象时,通过先验想象力从内部刺激它的结果。知性通过先验的想象力,一方面刺激内感官,使它通过其直观形式接受到各种内感杂多表象,另一方面,使这些表象综合统一为一个经验的"自我",即作为现象与认识对象的我。因而,经验自我可以看作先验自我的现象,先验自我则可以看作经验自我(现象)之基础的我(我自体)。但我们所能认识的只是现象,至于先验自我本身究竟是怎样的,这是绝不可能知道的。总而言之,知性范畴由于通过先验想象力对一般直观杂多进行综合,才使内感官的规定,因而使经验性的自我意识成为可能。康德举例说"我们不在思想中画一条线,就不可能思想这条线,不在思想中画出一个圆,就不能思想这个圆"。[该段中我们提到了"一般直观杂多(对象)",所谓"一般对象"、"先验对象"都是一个意思,即不管这个对象是经验对象还是自在之物,范畴只是一般地指向一个对象,包括感性直观对象和智性直观的对象。也就是说,凡是范畴就已经意味着指向一个对象并且准备要规定一个对象了。]

⑤ 总而言之,内感官本身不能构成客体,因为它只包含时间(形式),只有先验想象力提供杂多的感觉材料(内容),并由知性将其安排在时间中时,这种对内感官的规定才使经验性的"我"成为一个特定时空中的认识对象。显然,这样得到的对象"我"正如任何外界对象一样只能是现象而不是物自体(我自体或思维本身)。

 

由经验的可能性说明范畴对一切感官对象(自然)的客观效力

前面所阐明的是先天起源的范畴对于一般感性直观对象的普遍有效性,现在剩下要做的是要反过来从时、空为直观形式的一切感官对象、知觉对象或经验对象中,验证和具体说明范畴的这种先天有效性。

① 知觉是用判断表达出来的感性经验,如"这朵花是红的"这一判断,表达的不是通过各种不同的感官刺激而产生的形形色色的感觉,而是这些感官材料的综合。即反映客观事物的整体形象。知觉是在感觉的基础上形成的。康德谈"直观中把捉的综合"时,便提醒我们要注意这种综合使"知觉"成为可能,而知觉,作为对直观的经验性"意识",不仅要从属于时空这种感性形式,还要连同它所包含的感性杂多一起符合于直观中把捉的综合的先天条件,即某种知性的综合统一性的支配。这个综合统一性便是把一般给定的直观众多联结在一个根本意识里的先验统觉的综合统一性。这种联结是按照知性的纯概念即范畴进行的。总之,一切与经验的直观相综合,都在范畴的综合作用统摄之下,于是经验的直观就由于范畴的作用,获得了在感性方面所没有的而纯源于知性的种种规定性。经验直观,知觉的联结由于范畴的加工,就转变成与真正知识同义的经验,因此,康德得出结论:范畴是经验之所以可能的条件。如果说范畴是经验的形式,那么,经验的对象就是经验的材料。所以,范畴是经验之所以可能的条件,因而对一切经验对象具有普遍必然的有效性。

 

 为更具体地说明范畴的有效性。康德分别举了空间与时间的两个例子。

(1)比如我在直观地把捉一座房子时,因为对这所房子直观到的众多表象通过把捉的综合有了知觉,即对这所房子有了经验的直观。我们之所以能得到这样的经验直观,一方面需要感官的对象,另一方面必须有空间。而从空间这方面说,空间中的众多部分被综合统一性所统摄,那么一切空间中的表象也就不仅要从属空间的形式,也要从属于这种综合统一性,否则这所房子的形状就无法形成。这种综合统一功能不是源于空间本身的规定性,而是来自知性的活动,是一种特定的对于一个直观中的同类的东西的综合,这就是量的范畴的作用。

(2)再如,我知觉到水结成冰。这就是说,我知觉到水的两种状态在时间中的相互对立关系。时间是内直观的形式,属于感性。那么,水的液态与固态这样的现象,作为内直观,在时间中的相互对立的关系是怎样建立起来的?液态与固态二者在时间中需要联结,不然它们不会产生对立关系。联结只能通过综合作用,没有统觉的综合统一性,任何表象之间不会发生联系。同理,没有综合统一性,水的液态与固态在时间中的先后相互对立的关系,也是不可能的。既然综合作用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联系都不是源于感性的直观形式加以考虑,就会看清楚,以在时间中出现的感官知觉为素材,我们实际上必然是凭借着原因范畴来规定一般在时间中所发生的事情的关系的,正是在结果及其原因的关系的概念支配之下,对于上述的给定的现象进行经验的把捉。

 

范畴与自然界的规律

① 人只能认识现象而不是物自体,人所认识的自然界既然是现象界,那么现象所从属的规律亦是自然所从属的规律。

② 感性直观杂多的表象是物自体刺激人的感官引起的,并不反映物自体的情况,因而这些表象的互相联结必然由主体赋予的,直接依靠的是先验想象力的综合统一性作用,间接地(通过想象力)依靠知性的综合统一作用,即范畴。所以,从形式方面看必然合乎规律的自然界,其根据正是范畴,人或主体正是通过范畴来"为自然界立法"的。

③ 康德认为知性赋予自然界的只是最一般的纯的规律,如自然界的现象总有量、有质,处于一般因果联系之中等等。就其特殊方面而言,就不能从知性范畴引申出来,只能通过经验才能加以认识,但一般的纯的规律是探讨这些特殊规律的前提条件和指南。如我们知道"一切变化都是有原因的",但具体"这个变化"的原因何在还待于到经验中寻求,不过至少我们不会以为这个变化是没有原因的,而放弃对原因的追寻。

 

范畴的应用范围
① 范畴是思维形式,不与知识材料结合就不能形成知识(知识=形式+经验材料),所谓"思想无内容是空的"。我们的知识材料,只来自感性的直观,因此范畴的应用限于感官的对象——现象,这便是结论。

② 范畴之客观效力的界限和范围在于它只能在经验对象上起作用。没有感性直观杂多被给予,概念就只是一种思想形式,却没有任何对象;概念只和纯直观形式的杂多(时空)结合,虽能得到对象的概念,但也是一可能的对象。纯粹直观的杂多在先验自我意识和范畴的综合统一下只能形成一可能的对象的知识,还不能获得关于实在对象的知识(如数学)。只有通过时空被给予了感觉的杂多,知性的纯概念才能提供有关事物、经验对象的知识。所以范畴本身不过是知性的先天思维形式,只有运用于一切对象的可能性而已;它只有在感性经验中才能获得经验的实在性,这样得到的知识只是有关现象的,而不是物自体的知识。

③ 范畴的应用范围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构成了康德批判一切旧的"形而上学"体系和进行影响深远的哲学革命的基础。康德认为过去的哲学某些方面超越了人类经验的范围来建立虚假的真理体系。他的新观点将成为揭示它们弊端的有力工具,也是辨别知识学问是否正误的唯一标准。(如何揭示与如何辨别容"理性"部分再讲)

 

范畴的先验演绎的几点结论
① 康德通过演绎证明,范畴是人向自然界颁布的最一般的规律,知性是整个自然的立法者。这一结论体现了自我意识对对象意识的先验的决定作用。至此,自然科学的基本原理如何可能的问题就解决了。

②范畴的使用范围被限制为经验对象,体现了对象意识对自我意识的制约作用或自我意识对对象意识的依赖性。

③ 范畴在构成经验知识的过程中始终是一种统觉的综合统一的力量,正是自我意识的能动作用才使经验对象成为可能,使有关这对象的知识成为客观必然的。所以,不是经验使概念成为可能,而是概念使经验成为可能。这说明,在自我意识和对象意识的这种相互关系中,自我意识是最终决定性的。

 

<<纯粹理性批判指要>>在理解上难度有点大,就此结束这段阅读旅程。<<纯粹理性批判句读>>有更详细易懂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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